安國董事會決議第六次買回本公司股票

鉅亨網新聞中心(來源:台灣證券交易所)
第二條第35款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5/06/17
2.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3.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4.買回股份總金額上限(元):1,183,106,080
5.預定買回之期間:105/06/20~105/08/19
6.預定買回之數量(股):3,000,000

7.買回區間價格(元):13.00~27.00
8.買回方式:自集中交易市場買回
9.預定買回股份占公司已發行股份總數之比率(%):3.81
10.申報時已持有本公司股份之累積股數(股):1,996,000
11.申報前三年內買回公司股份之情形:
102.06.18~102.08.16:買回1,996,000股,計新台幣60,332,392元
104.06.15~104.08.14:買回3,000,000股,計新台幣72,146,038元
12.已申報買回但未執行完畢之情形:
第一次買回:預定買回2,000,000股:實際買回1,001,000股
第二次買回:預定買回3,000,000股:實際買回653,000股
第三次買回:預定買回3,000,000股:實際買回2,179,000股
第四次買回:預定買回3,000,000股:實際買回1,996,000股
13.董事會決議買回股份之會議紀錄:
案 由:擬議依法執行買回本公司股份註銷案,提請討論。
說 明:本公司為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擬依證券交易法第28條之2第一項第三款,及「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之規定,訂定相關事項如下:
1.買回股份目的:維護公司信用及股東權益 買回後註銷
2.買回股份種類:普通股
3.買回股份之總金額上限:新台幣81,000仟元
4.預定買回之期間及數量
(1)期間:105年6月20日起至105年8月19日
(2)數量:3,000,000股
5.買回價格區間:每股13~27元,且當公司股價低於所定買回區間價格下限時,將繼續執行買回本公司股份。
6.買回方式:自櫃檯買賣市場買回。
7.待董事會決議通過本案後,將依法洽請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出具合理性評估意見書,董事會出具之聲明書請詳附件一。
決議:本案經徵詢全體出席董事無異議照案通過。
14.「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條規定之轉讓辦法:不適用
15.「上市上櫃公司買回本公司股份辦法」第十一條規定之轉換或認股辦法:不適用
16.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不影響公司資本維持之聲明:
安國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聲明書
一、本公司105年6月17日上午十一時經董事會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之出席及出席董事超過二分之一同意通過,自申報日起二個月內於證券商營業處所買回本公司股份3,000仟股。
二、上述買回股份總數,僅占本公司已發行股份之3.81%,且買回股份所需金額上限僅占本公司流動資產之3.67%,茲聲明本公司董事會已考慮公司財務狀況,上述股份之買回並不影響本公司資本之維持。
三、本聲明書業經本公司上述同次董事會議通過,出席董事七人均同意本聲明書之內容,併此聲明。
安國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張琦棟
中華民國一○五年六月十七日
17.會計師或證券承銷商對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安國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買回股份價格之合理性評估意見
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負責人:黃顯華
安國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買回公司股份訂定之價格區間,其決策過程具合法性,價格區間之訂定亦具合理性與適法性,且對公司財務與股東權益之影響有限,故尚無重大異常情事。
18.其他證期局所規定之事項:無

2018-09-12T18:06:57+00:00